重庆与世界网讯(记者 贺煜)8月15日起,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。8月6日,市生态环境局、市高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联合举行“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工作 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”新闻发布会,通报法典实施准备工作等相关情况。

新闻发布会现场。
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刘芹介绍,作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的主力军,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统筹抓好相关法规清理、配套制度完善、学习培训、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,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准备,为美丽重庆建设提供法治保障。
抓实法规清理,健全配套机制
“地方性法规清理与配套制度的完善,是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的一项重要举措。”刘芹介绍,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清理与立法同步,确保各项地方性法规制度与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精准适配、一体贯通。目前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在实施法规文件全域清理方面,目前已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5部地方性法规、3部政府规章完成清理,6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废止19件、保留36件、修订9件。各区县协同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。
在健全地方配套法规体系方面,正加快推进《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定》创制性立法,填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地方立法空白。加快制定《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》《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,进一步强化治土、治废的法治刚性约束。同步开展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定》等“小切口”立法,以精准立法补齐细分领域治理短板。
在完善法典落地执行配套制度方面,对照法典新规细化配套制度,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、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监测预警机制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法典配套制度机制,修订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,深化生态环境“行刑衔接”机制规范化建设,打通法律条文实操环节堵点卡点。
优化裁量基准,统一执法尺度
“这部‘绿色法典’既是环境执法人员办案的操作准则,也是新的标尺。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、总队长吕俊强表示,执法总队正聚焦清理新旧制度、修订裁量基准、升级执法方式,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同时,做到执法有力度、有温度。
“新法把按日连续处罚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污染类型,覆盖面更广、违法成本更高。”吕俊强介绍,目前已全面梳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、执法事项清单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监测预警机制等一批现行制度文件,按照废止、修订、保留分类清理,确保8月15日起新法在全市统一适用,严格落实“从旧兼从轻”原则,依法兼顾法律刚性和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同时,将光污染治理、“未批先建”处罚额度调整等新增、修改处罚条款纳入裁量因子库,确保出台的新规都有配套的裁量标准。推动川渝执法尺度协同对齐,落实不予处罚、从轻处罚、减轻处罚、不予强制等四张清单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。
“以往靠人力跑遍大街小巷,很多隐蔽污染线索很难发现。”吕俊强表示,现在大力推广非现场执法,用好无人机、在线监控、大数据等科技手段,加快智慧执法转型。
加强学习培训,推动法典入脑入心
刘芹介绍,为确保法典落地实施,市生态环境局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,多形式开展宣传宣讲,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全力推动法典精神入脑入心。
在抓学习方面,已印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“1+3”工作方案,建立党组领学、支部研学、集中辅学、区县深学的“四学”机制,邀请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相关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,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筑牢思想根基。
在抓培训方面,针对公职人员,区分法治分管干部、业务骨干、一线执法应急人员等设置对应课程,把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各类常态化业务培训;面向辖区重点行业企业,常态化推进“送法入企”宣讲,强化企业守法自觉。当前各区县已深入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题培训上百场。
在抓普法方面,建强专业普法队伍,凝聚跨部门普法合力,创新线上线下宣传模式,推进分层分类普法,不断拓宽生态环境法典传播覆盖面。比如,依托重要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;会同西南政法大学、重庆大学组建省级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并常态化开展专题宣讲。还将于今年全国生态日期间推出8集微短剧、3集广播剧。
刘芹表示,下一步,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扩大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,按程序抓紧推进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,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能够接得住、接得稳、接得顺,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法典在重庆市落地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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